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十五、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
311.在基督教界,人们全然不知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事实上,他们以为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并形成天堂;而魔鬼或撒旦原是光明天使,但因背叛而与其同伙遭到驱逐,从而形成地狱。天使对基督教界的这种信仰感到极其震惊,尤为震惊的是,人们对天堂竟然一无所知;而事实上,这是教会最主要的教义。由于这种无知普遍盛行,所以他们对于主在这种时候乐意向人类揭示有关天堂和地狱的许多事,由此尽可能驱散因教会走到尽头而与日俱增的黑暗感到由衷欢喜。
为此,他们想叫我代表他们声明:在整个天堂,没有一位天使是起初如此被造的;在整个地狱,也没有一个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并遭到驱逐。相反,所有人,无论属天堂的还是属地狱的,皆出自人类;在天堂的,是那些在世时活在天堂的爱与信中之人;在地狱的,是那些活在地狱的爱与信中之人;地狱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魔鬼和撒旦;在后的地狱名为魔鬼,是被称为恶魔的人所住之地;在前的地狱名为撒旦,是被称为恶灵的人所住之地。我会在下文描述这些地狱的特征。
天使坚称,基督教界对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信仰,是因为他们从圣言取了一些经文,然后仅照着尚未被出于圣言的纯正教义光照和解释的字义来理解它们。然而,尚未被纯正教义光照的圣言字义会将心智朝四面八方引入歧途,产生无知、异端和错谬。
注: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或合在一起的地狱之人被称为魔鬼和撒旦(694节)。那些在世时已是魔鬼之人死后就变成魔鬼(968节)。教会的教义必须来源于圣言(3464, 5402, 6822, 68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出自那些被主启示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那些脱离教义专注于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被引入许多错谬(10431节)。那些从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与那些唯独从字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9025节)。
9503.“要将法版放在柜里”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主。这从“柜”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柜”是指天堂,如前所述;“法版”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如下文所述。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天堂里的主,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凡从主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正因如此,主就是天堂;因为从祂发出并被天使接受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因此,天使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因此接受主的方式越完美,他们所拥有的人之形式就越完美。最终他们变得如此完美,以致他们的美丽超出想象;凡看见他们的人,都和我一样会目瞪口呆。因为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他们是天上爱和仁的显现,这形式才是真正的人的形式。天使之所以是人的形式,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那些从主接受良善里面的神性真理之人就是祂的形像。
至于“法度”(Testimony,又译为法版、见证等)的含义,在圣言中,“律法”(laws)、“律例”(statutes)、“典章”(judgments)、“训词”(precepts)、“法度”(Testimony)、“话”(words)、“诫命”(commands)、“真理”(truths,经上或译为真实等)、“约”(covenants)是有区别的,这从大量经文可以看出来,尤其诗篇119章,那里提到了所有这些术语,不过“法度”出现在119: 2, 14, 31, 46, 59, 88, 95, 111, 119, 129, 138, 144, 168。在诗篇的别处也有类似区别: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命令正直,能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能光照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类似区别还出现在摩西五经(申命记4:45; 6:17, 20),耶利米书(44:23),以及其它许多经文。由此可见“法度”表示为主作见证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这就是为何内义为主作见证;也就是 说,内义包含关于主,以及源于祂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教导。在启示录,经上就在这层意义上也用到“见证”这个词:
为神的圣言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启示录6:9)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7846, 7877, 9127, 9393节),而“所见证的话”是指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启示录12:17; 19:10中的“见证”具有同样的含义。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的原因是,它为主作见证,这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那领受祂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约翰福音3:31-33)
同一福音书:
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又:
你们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些经。(约翰福音5:39)
又: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为主作见证。这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因为如前所述,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因此,圣言就是神性,它的神圣也由此而来。十条诫或十句话,就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并存放在柜子中的律法就是此处那被称为“法版”的。这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16节)。从主自己对彼拉多所说的话明显可知,神性真理所来自的那一位就是主:
彼拉多说,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王”在内义上表示神性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特为给真理作见证”,也就是说,祂自己就是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柜子中的“法版”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天堂里的主(9505节)。
6058.但流注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始于主的神性,并进入每位天使、每个灵人和每个世人;主以这种方式不仅在总体上,还在最小细节上掌管每个人。祂不仅直接从祂自己,还间接通过灵界如此行。为使这种流注的性质为人所知,我们已经大量阐述了人的各个部位与大人,即天堂的对应关系;同时大量阐述了属灵实物在属世事物中的代表。我们在23-43章末尾论述了这些事;后来在44和45章末尾阐述了与人同在的天使并灵人,现在接着阐述流注,以及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这个主题。不过,该主题必须通过经历来说明;否则,因着猜测而如此不为人知并变得如此模糊的这个主题无法被带入光明。我们将在以下几章末尾阐述这些用来说明的经历。目前所说的这些不能算作这些经历的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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